“金茂”商标再次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时间: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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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通过,金茂集团注册并使用在不动产出租服务和提供娱乐场所服务两大领域的商标获复审通过,连续第三次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3月1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颜英华莅临金茂大厦,代表工商局向金茂集团授予了“上海市著名商标”奖牌及证书。

         上海市工商局此次共认定405件商标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其中新认定133件,延续认定272件,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蝉联此项荣誉的基础上,金茂集团将继续积极维护“金茂”商标的声誉,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持续提升金茂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