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旗下“金茂”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时间: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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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15日,方兴地产旗下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金茂”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管理类”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硬件设施与卓越的服务,成功运营了一系列精品项目,“金茂”现已成为国内为数不多、专注于高端商业不动产运营的知名品牌之一,连续四年被世界品牌实验室(WBL)授予“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国品牌年度大奖NO.1(不动产)”,已符合驰名商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要求及定义。
      2008年9月,金茂正式启动“中国驰名商标”申报工作。2009年9月中旬,经由上海市工商局依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上报国家工商总局,拟请审定“金茂”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1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金茂”商标被认定为“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管理类”中国驰名商标,此举标志着:“金茂”商标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已成功获批。
      “中国驰名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核心价值及企业形象的外在体现。“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对公司进一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